固定式礦車用于煤礦井下大巷道運輸,中小斜井筒,小斜井順槽和礦井地面運輸。
MGC系列固定礦車
固定式礦車產品概述
固定式礦車用于煤礦井下大巷道運輸,中小斜井筒,小斜井順槽和礦井地面運輸。
礦車由車廂、MG1.1-6A礦車-車架、輪對、緩沖器部分組成,固定式礦車如需聯接器或推車擋板請在訂貨時注明。
礦山中輸送煤、礦石和廢石等散狀物料的窄軌鐵路搬運車輛,一般須用機車或絞車牽引。
礦車按結構和卸載方式不同分為固定式翻斗式側卸式、梭式和底卸式幾種。MG1.1-6A礦車
固定式礦車是煤礦地面和井下巷道運輸煤和矸石的一種主要運輸設備。同時也是其它非金屬礦石、橋梁施工,鐵道工程、輸導掘進等建筑運輸工程榆樹砂土、石子等材料的一種短距離運輸設備。固定式系列礦車具有結構簡單、堅固耐用,阻力系我公司生產數小、承載能力大、維修方便等特點,礦車卸載使用翻車機將整個車體翻轉。主要用于煤礦井上、井下運輸煤、矸石、材料等。也可用于其它礦山或地下工程運輸物料。其一般由車箱、車架、輪軸、緩沖器和連接器等組成。主要產品有:0.5t、1 t、2 t、3 t。
固定式礦車工作原理:
固定式礦車車箱與車架固定聯接,須用翻車機將礦車翻轉卸載。其基本組成為車箱、車架、緩沖器、聯接器和行走機構。車架為一金屬結構,能承受牽引力、制動力、礦車之間的碰撞力和鋼軌沖擊力緩沖器裝在車架兩端,用以緩和兩車之間的沖擊力。聯接器是聯接機車和礦車的部件,常用的有插銷鏈環和回轉鏈,大型礦車采用兼具緩沖器作用的自動車鉤。行走機構是由4個車輪和2根軸組成的兩個輪對。礦車和物料的總和超過20噸時,一般應增加輪對數目。對多于兩個輪對的礦車,為便于通過彎道將兩個輪對組成一個有轉盤的小車,這種小車稱為轉向架。
固定式礦車相關參數
型號 容積m3 裝載量(名義) 最大裝載量 軌距 軸距 輪徑 牽引高 輪軸外寬 緩沖器形式 允許牽引力KN 自重(不大于)KG
MGC1.1-6A 1.1 1 1.8 · 600 550· 300 320 · 808 單列彈簧 58.8 610
MGC1.1-6B 1.1 1 1.8 · 600 550 · 300 320 · 808 雙列彈簧 58.8 610
MGC1.7-6A 1.7 1.5 2.7 · 600 750 ·300 320· 828 單列彈簧 58.8 740
MGC1.7-6B 1.7 1.5 2.7 · 600 750 · 300 320 · 828 雙列彈簧 58.8 760
MGC1.7-9 1.7 1.5 2.7 · 900 750 · 350 320 · 1150 雙列彈簧 58.8 980
MGC3.3-9 3.3 3 5.3 · 900 1100 · 350 320 · 1150 雙列彈簧 58.8 132